| 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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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建設局,上虞區建管中心,各相關企業: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和《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0〕249號)要求,現將我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局核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原則上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如確需換證的,可攜帶原資質證書于市建設窗口直接辦理。
三、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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